青农字〔2022〕6号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城阳区、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综合执法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加强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保障农用地质量,净化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净化行动。现将《青岛市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净化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8日 青岛市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净化行动方案长期以来,农业生产产生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废旧农膜回收不及时、不彻底,散落在田间地头、沟渠路边、机井池塘河边,既危害农用地质量,又污染生态环境,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2022年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净化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净化行动,动员区市、镇街、村居将散落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集中回收处理,做到应收尽收,全部无害化处理,彻底消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牛皮癣”。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回收处理体系。根据国家、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要求,每个区市确定1处以上符合条件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处理企业或生活垃圾填埋场,负责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确定1处以上符合条件的区市级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中心,负责辖区镇村回收点、农资经营店废弃物的回收、运输、包装、贮存工作;每个镇街建立1处以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点,负责本辖区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的回收、暂存。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中心、站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合并设立。 (二)建立回收网格体系。以村居为单位,建立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负责督促、发动本网格散落在田间地头、沟渠路边、机井池塘河边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捡拾、归集,并送交镇街回收点。 (三)废弃物捡拾清缴。各区市要组织镇街和网格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收集原则,发动种植户捡拾归集散落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对难以确定归属散落的废弃物,镇街应组织专人和网格责任人负责捡拾收集。捡拾收集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送交镇街回收点,由区市级回收中心转运并送指定企业或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集中检查整改。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检查组,以平塘、蔬菜种植区和农膜使用集中区为点位,以沿河、乡间道路为线面,利用无人机航拍和经纬度相机拍摄,组织进行检查,编发检查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区市要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辖区无明显可见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存在。区市农业农村局也要组织开展对各镇、街道的集中检查和通报整改。 (五)开展执法检查。围绕农药、肥料、农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责任和义务开展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回收处理责任和义务、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每区市要查处1-2起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的典型案例,严厉打击拒不履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责任和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净化行动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份,各阶段安排如下: (一)部署发动阶段(1-2月)。市、区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行动方案,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建立健全回收处置体系和回收网格体系。 (二)捡拾清缴阶段(3-11月)。区市组织镇街和网格责任人,发动种植户捡拾归集散落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就近送交对应的镇街回收点。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回收处理义务的生产、经营、使用者立案查处。 (三)集中检查阶段。4月、7月、10月、12月上旬为集中检查、整改落实阶段。 (四)行动总结阶段(12月)。各区市对本辖区回收净化行动进行自查和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净化行动,是保障耕地质量、净化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已将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同检查同调度同考核。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行动工作方案,落实行动措施,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做到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应收尽收、全部处置。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等媒体报道及举办培训会、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查处的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典型案例,提高广大农药、肥料、农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认识,增强履行回收处置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 (三)落实责任,长效监管。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农药、肥料、农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全面落实回收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责任和义务,特别要督促指导农药、肥料、农膜使用者履行收集清缴和回收义务,形成生产者守法生产、合理处置,经营者依法经营、及时回收,使用者科学用药、即时收集的良好局面,从源头上减少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随意丢弃、四处散落现象发生,建立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督导和信息提报。市、区市两级建立回收净化行动督导机制,定期督导检查。建立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信息报告制度,各区市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于3月28日、6月28日、9月28日、12月10日,通过金宏网分别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投入品管理处和种植业管理处。回收行动结束后,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0日前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