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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农办发话: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发布日期:2021-01-18

      1月14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通知》指出,近期,河北、黑龙江等地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农村地区医疗条件差,防疫能力和意识不足,现又正值春节临近,农村地区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短板凸显。《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开展联防联控,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农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加大文明行为提示力度,教育引导农民勤洗手、少串门、不集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广泛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要有序引导农民工返乡回乡,减少人员跨区流动,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和农民工意愿,积极引导农民工留在务工地就地过节;属地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安抚和疏导工作,解除就地过节农民工后顾之忧;对确有返乡过节需求的农民工,鼓励开展节前节后的点对点一站式接送;引导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要加强农村地区防疫物资储备,畅通农村物流配送渠道,保障农村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需要。
    《通知》要求,要切实抓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农产品供应,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积极组织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加大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农产品供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产品加工收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科学合理安排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开展生产托管服务。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