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通辽12月8日电 (记者 张林虎)记者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获悉,随着法槌的落下,一起跨度一年半的伪劣种子案尘埃落定,种植户阳某获113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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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上旬,科左中旗农户阳某发现自家种植的1500多亩“联玉27号”玉米种子出现严重缺苗、死苗的现象,90%以上面积绝收。阳某怀疑是种子质量问题,就带着余下的部分种子前往河南省一家权威机构检测,经检测判定为伪劣种子。
2019年9月,科左中旗种子管理站将此案移交科左中旗公安局。因涉案价值较大,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查,2019年3月,阳某从吉林省长岭县梁某处购买了“联玉27号”种子1350袋,共计74250元。而梁某所销售的种子是通过齐某从吉林省公主岭市某种业有限公司购得。
2019年10月,科左中旗公安局先后对该种业有限公司法人赵某和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价格认定中心对阳某种植的1500余亩地进行测产及损失价格认定,阳某损失价值为99万余元。后经协商,赵某与阳某达成民事赔偿113万元的协议。
最终,法院以犯罪嫌疑人赵某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犯罪嫌疑人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
宣判后,赵某、齐某均认罪悔罪,并表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