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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曝光!一个卖侵权化肥,一个生产不合格化肥!

    作者: 来源:发布日期:2023-05-30

    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了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两起化肥案件上榜。具体如下:
    1. 屯昌南坤光文农资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化肥案件
    案情简述:2022年12月12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屯昌南坤光文农资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雅苒”牌化肥48包。该局于当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并将涉案产品予以扣押。
    经查,当事人自称是从上门销售人员处购买的该批化肥,尚未卖出。“雅苒”牌化肥为注册商标商品,注册人为雅苒国际有限公司。2023年1月6日,雅苒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出具产品检定书,认定涉案的48包“雅苒”牌化肥不是雅苒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属于假冒雅苒国际有限公司复合肥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化肥的合法进货证明,没有建立台账,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根据“雅苒”牌复合肥料零售价计算,涉案商品货值为1.68万元。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22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权商品“雅苒”牌化肥48包;2、罚款人民币5万元。
    2. 文昌碧绿岛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化肥案
    案情简述:在 2022 年省级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文昌碧绿岛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产品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2022 年 12 月 7 日,文昌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生产不合格有机肥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次有机肥没有注册商标,规格型号是40kg±0.4kg,生产日期是2022年5月10日,批量是3吨,生产成本为1980元,销售价是700元每吨,销售金额2100元,违法所得是120元,该批次有机肥的货值金额为2100元。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合格有机肥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7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120 元;2、罚款1050元。